相關法規表格文字版
相關法規表格文字版
本頁提供統計資訊研究所「相關法規表格」頁面各項空白表格 PDF 檔的文字版本,內容與原 PDF 相同,供螢幕閱讀器等輔助科技使用。原始 PDF 檔請至相關法規表格頁面下載。
本頁包含 6 份表格。
碩士班論文指導教授申請表(文字版)
發文單位: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統計資訊研究所。本表為空白申請表,需填寫下列欄位後送出。
| 欄位名稱 | 填寫說明 |
|---|---|
| 學年度/學期 | 填寫申請之學年度與第幾學期 |
| 研究生姓名 | 由申請研究生填寫 |
| 學號 | 由申請研究生填寫 |
| 申請日期 | 填寫提出申請之日期 |
| 研究方向 | 簡述論文研究方向 |
| 指導教授簽章 | 由指導教授簽名或蓋章 |
| 系主任簽章 | 由所主管簽名或蓋章 |
| 備註 | 其他補充說明(可留空) |
碩士班論文指導教授增加/更換申請表(文字版)
發文單位: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統計資訊研究所。本表用於「增加」或「更換」論文指導教授,為空白申請表。
| 欄位名稱 | 填寫說明 |
|---|---|
| 申請類別 | 勾選「增加」或「更換」 |
| 學年度/學期 | 填寫申請之學年度與第幾學期 |
| 研究生姓名 | 由申請研究生填寫 |
| 學號 | 由申請研究生填寫 |
| 申請日期 | 填寫提出申請之日期 |
| 研究方向 | 簡述論文研究方向 |
| 增加/更換理由 | 敘明增加或更換指導教授之理由 |
| 指導教授簽章 | 由指導教授簽名或蓋章 |
| 系主任簽章 | 由所主管簽名或蓋章 |
| 備註 | 其他補充說明(可留空) |
口試委員審定書(自備文件)(文字版)
本件為碩士論文審定書之版面範例,供研究生自行製作時參考。版面自上而下的文字內容如下:
-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統計資訊研究所
- 碩士論文
- 題目:(填寫論文題目)
- 研究生:(填寫姓名)
- 本論文業經審查及口試合格特此證明
- 論文考試委員會主席:(簽名)
- 委員:(簽名)
- 指導教授:(姓名)博士
- 所長:李錦鎣 博士
- 中華民國 107 年 6 月(範例日期,請自行更改為實際年月)
碩士學位口試時間及委員申請表(文字版)
發文單位: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統計資訊研究所。表首欄位為「研究生姓名」與「學號」。
表格內文字:本人指導之碩士班研究生業已完成論文初稿,論文口試時間及委員如下:
| 委員類別 | 口試委員姓名 | 任職學校單位 | 職稱 | 住址 | 電話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校內 | 待填 | 待填 | 待填 | 待填 | 待填 |
| 校外 | 待填 | 待填 | 待填 | 待填 | 待填 |
表尾欄位:口試時間(年、月、日、上午或下午、時、分);口試地點;指導教授簽名。
碩士論文評分表(文字版)
發文單位: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統計資訊研究所。本表共兩頁,第一頁為個別口試委員評分表,第二頁為平均分數彙整表。
第一頁:碩士論文評分表
表首欄位:研究生姓名、論文題目。
| 審查項目 | 審查細目 |
|---|---|
| 一、文字與結構 | 1. 文字方面:(1) 辭句通暢;(2) 敘述明確。2. 結構方面:(1) 體系井然;(2) 組織符合格式。 |
| 二、研究方法及資料來源 | 1. 研究方法妥當;2. 研究步驟適當;3. 參考資料確實。 |
| 三、內容及觀點 | 1. 內容完備;2. 觀點正確。 |
| 四、心得創見發明及貢獻 | 見解獨到,或有助於數學問題之解決。 |
| 總分 | 由口試委員填寫。 |
評分參考(評分標準):1. 請酌參左列項目評分,100 分為滿分。2. 依規定論文考試成績 70 分及格。
表尾欄位:評語;口試委員(簽名);年、月、日。
第二頁:碩士學位考試論文平均分數
表首欄位:研究生姓名、論文題目。表格欄位為「論文審查口試委員」、「分數」、「備註」,平均分數取整數。表尾欄位:召集人(簽名)、年、月、日。
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(文字版)
發文單位:國立彰化師範大學。本件共兩頁:第一頁為「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」,第二頁為「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」。表首欄位為學年度與第幾學期。
第一頁: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申請書
一、申請學生資料
- 系所、學號、姓名
- 考試時間:年、月、日(星期),上午或下午、時、分
- 學制:□博士班 □碩士班
- 地點
- 指導教授(含共同指導教授)
- 論文題目
二、擬聘考試委員
| 項次 | 姓名 | 服務單位 | 職稱 | 本校碩士暨博士考試規範第 6、7 條之符合情形(備註)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委員 1 | 待填 | 待填 | 待填 | □第 1 款 □第 2 款 □第 3 款 □第 4 款 |
| 委員 2 | 待填 | 待填 | 待填 | □第 1 款 □第 2 款 □第 3 款 □第 4 款 |
| 委員 3 | 待填 | 待填 | 待填 | □第 1 款 □第 2 款 □第 3 款 □第 4 款 |
| 委員 4 | 待填 | 待填 | 待填 | □第 1 款 □第 2 款 □第 3 款 □第 4 款 |
| 委員 5 | 待填 | 待填 | 待填 | □第 1 款 □第 2 款 □第 3 款 □第 4 款 |
勾選第 3 款、第 4 款情形者,經 年 月 日會議通過。
備註:依本校「碩士暨博士學位考試規範」第 6、7 條之規定,各學位考試委員須符合:第 1 款:符合各學位職級規範之教師;第 2 款:符合各學位職級規範之院士;第 3 款:有博士學位且學術有成就;第 4 款:屬稀少或特殊性考試委員。其中第 3 款、第 4 款資格之認定基準,由辦理學位授予之各系、所、院務會議或學位學程事務會議定之。
三、系(所)審查項目,申請人先行勾選並依序檢附必要資料
- □ 論文題目及其內容符合系(所)教育目標、核心能力、課程內容及課程性質所屬領域、學術或專業實務。
- □ 本系(所)規定畢業學分數為 學分(必修 學分,選修 學分,論文指導 學分)。
- □ 申請人已修畢學分數 學分(必修 學分,選修 學分,論文指導 學分),本學期尚修習 學分(必修 學分,選修 學分,論文指導 學分),符合申請學位論文口試應修課程與學分數。
- □ 已檢附學生歷年成績表正本。
- □ 除應修課程學分數,並符合系所申請學位考試資格之法規(請填寫系所相關辦法名稱/條文/佐證名稱,並檢附佐證資料)。
- □ 博士生經博士學位資格考核及格。
- □ 檢附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及論文原創性檢核比對結果。
- □ 檢附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修課證明(106 學年後入學適用)。
◎本次申請學位考試情形:□第一次申請 □曾申請,後更改論文考試日期 □曾申請,後撤銷論文考試。
表尾欄位:申請日期(中華民國 年 月 日);申請人(簽章);指導教授(簽章);經檢核上列資料無誤——系所檢核人員(簽章)、系(所)主管(簽章)。
第二頁: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
立聲明書人 ,就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系(所)。於撰寫論文期間,已確實使用本校所建置之「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」(Turnitin)檢核論文內容(網址:www.turnitin.com),已提出附件檢核結果,並經指導教授檢核確認無違反學術倫理情事。如有違反,本人除願意負起法律責任,須無條件同意由教育部及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註銷本人之碩(博)士學位,絕無異議。
比對結果
- 論文題目:
- 總相似度(請填寫百分比): %(※總相似度百分比上限,由系所依其學術專業訂定或由指導教授認定。)
- 比對時間: 年 月 日
論文是否剽竊 學生自我檢核
- □ 未有「欺騙」及他人代寫之情事。
- □ 非「拼湊」而產生(文句非僅由多種來源直接組合而成)。
- □ 若有引用,皆已適當註明來源。
- □ 若直接引用,已適當使用引號。
- □ 其他說明:
表尾欄位:聲明人(申請學生簽名);聯絡電話;聯絡地址;日期;指導教授簽名;中華民國 年 月 日。
備註:1. 申請書及聲明書系(所)留存正本,影本送註冊組。2. 申請書及聲明書內容可依系所需求增加項目或欄位,整合系所原有表件。